1、招标条件:
猇亭工业园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审批,[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略)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2.4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时间要求:(略)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勘察资质:(略)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略)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略)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略)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中相应资质要求;
3.8.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8.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8.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8.5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承担承包合同中对应的合同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内容应大于按同类型联合体成员分摊的平均值,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合同内容应不少于该平均值的(略)%;
8.6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8.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8.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及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