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质量要求 | 评分标准〔(略)分〕 | 分值 | 扣分情况((略)元/分) | 备注 |
| 乔木、灌木、绿篱模纹养护((略)分) | 树木存在枯枝、死枝、折断枝需及时清理,树木没有枯枝、没有修剪后枝叶堆积。 | 树木存在枯枝、死枝、折断枝未及时清理的,每株扣2分;有大面积枯枝、有修剪后枝叶堆积的,单次扣3分。 | (略)分 | | 考核方式、结果、扣款金额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略)年辽中建成区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执行 |
| 树木不存在倾斜、倒伏、枝干遮挡交通标识的、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 树木倾斜、倒伏、枝干遮挡交通标识、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未及时处置的,每处扣2分。 | |
| 乔木、灌木、绿篱模纹及时修剪、修剪造型美观,不得留茬过高,一般保留2级分支点,不得过度修剪影响长势。 | 乔木、灌木修剪不及时、修剪造型杂乱、留茬过高、过度修剪影响长势的,每处扣2分。 | |
| 街路行道树的树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 通常在2.5米-4.5米之间,不影响人车通行。 | 行道树修剪不及时,树枝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影响人车通行,每处扣2分。 | |
| 绿植出现大面积病虫害(黄叶、虫网、蛀干、落叶异常)需及时发现、防治。 | 绿植出现大面积病虫害(黄叶、虫网、蛀干、落叶异常)未发现、未防治的,每片区扣2分。 | |
| 树木死株需及时清理、伐除后树桩小于(略)厘米。伐除树木需及时报备。 | 树木死株未及时清理、伐除后树桩过高,高于(略)cm,伐除树木未报备的,每株扣2分 | |
| 草坪及地被养护(5分) | 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 天然草坪杂乱丛生、高度超标准,(略)%的,每片区扣1分;高度超标准(略)%的,每片区扣2分。人工草坪及地被植物长期未修剪、高低参差不齐、出现斑秃、死枝、未及时修剪整形的,每处扣2分。 | 5分 | | 考核方式、结果、扣款金额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略)年辽中建成区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执行 |
| 无明显积水、板结现象。 | 草坪积水、板结未及时松土、排水的,每片区扣1分 | |
| 花卉及造型绿植养护(5分) | 时令花卉要及时栽补植,花卉枯萎、残花、败叶需及时清理。 | 花卉枯萎、残花、败叶未及时清理的,每片区扣1分。时令花卉按照季节或甲方安排进行栽补植,不及时准确,每处扣2分。 | 5分 | |
| 造型绿篱、花架、景观带长势良好,外形美观。 | 造型绿篱、花架、景观带长势杂乱、变形,每处扣2分。 | |
| 水肥及防寒抗旱管理(9分) | 干旱季节绿植缺水萎蔫、需及时浇灌绿植。 | 干旱季节绿植缺水萎蔫、未及时浇灌的,每片区扣2分。 | 9分 | |
| 雨季绿植积水烂根、需及时排涝。 | 雨季绿植积水烂根、未及时排涝的,每片区扣2分。 | |
| 秋冬季按时完成绿植防寒涂白、围挡防护,避免绿植冻伤损毁。 | 秋冬未按时完成绿植防寒涂白、围挡防护,造成绿植冻伤损毁的,每片区扣5分。 | |
| 绿化设施管护养护(6分) | 公园、广场木质栈道、防腐木设施、绿化围栏、树池篦子松动、破损、脱落需及时报修、维修。 | 公园、广场木质栈道、防腐木设施、绿化围栏、树池篦子松动、破损、脱落未及时报修、维修的,每处扣3分。 | 6分 | | 考核方式、结果、扣款金额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略)年辽中建成区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执行 |
| 绿化标识牌、温馨提示牌倒伏、破损、字迹模糊需及时更换维修。 | 绿化标识牌、温馨提示牌倒伏、破损、字迹模糊未更换维修的,每处扣2分。 | |
| 园林景观小品、绿化配套设施外观整洁,及时维修。 | 园林景观小品、绿化配套设施污渍严重、破损失修的,每处扣1分。 | |
| 绿化区域环境卫生(9分) | 绿植叶面积尘厚重、长期及时冲洗,景观效果良好。 | 绿植叶面积尘厚重、长期未冲洗的,影响景观效果的,每片区扣2分。 | 9分 | |
| 养护作业后现场残留树枝、杂草、垃圾应该做到工完场清。 | 养护作业后现场残留树枝、杂草、垃圾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次扣2分,第二次扣3分。 | |
| 绿地内不得出现私种农作物、私占绿地,对踩踏裸地及时劝阻、修复。 | 绿地内出现私种农作物、私占绿地、踩踏裸地未及时劝阻、修复的,每处扣2分。 | |
| 人员、设备及作业规范((略)分) | 养护在岗人员配备充足、不得无故缺岗、保证巡查频次。 | 养护在岗人员配备不足、无故缺岗、巡查频次不达标,每次扣3分。 | (略)分 | |
| 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不得违规作业。 | 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具,违规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 |
| 养护机械、作业车辆不带病作业、不乱停乱放,作业后及时清理保养。 | 养护机械、作业车辆带病作业、乱停乱放、作业后未清理保养的,每次扣2分。 | |
| 作业期间避免噪音扰民、不随意堆放工具物料、作业规范,不影响市民通行。 | 作业期间噪音扰民、随意堆放工具物料、作业不规范影响市民通行的,每次扣3分。 | |
| 安全生产与文明作业((略)分) | 高空修剪、机械作业应该设置安全警示围挡、警示标识。 | 高空修剪、机械作业未设置安全警示围挡、警示标识的,每次扣1分。 | (略)分 | | 考核方式、结果、扣款金额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略)年辽中建成区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执行 |
| 养护作业需谨慎,不能造成苗木大面积损毁、公共设施损坏。 | 养护作业造成苗木大面积损毁、公共设施损坏的,按情节轻重扣2分,并承担修复费用。 | |
| 作业人员与市民不得发生争执、文明服务,态度和善,不被市民投诉。 | 作业人员与市民发生争执、服务态度恶劣,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5分。 | |
| 养护不得发生安全作业事故,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 发生安全作业事故的,单次扣(略)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 |
| 市民投诉(8分) | (略)平台百姓诉求。精细化管理平台及其他监督平台通报 | 不能及时回复的,每次扣1分,重复投诉(同一点位一个月内2次以上投诉的)每次扣2分。解决不彻底,回复超期的,每次扣3分。 | 8分 | |
| 问题整改与配合工作((略)分) | 上级检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按规定时限整改;整改后不能反复反弹。 | 上级检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未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每项扣1分;整改后反复反弹的,每项扣2分。 | (略)分 | |
| 配合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做好迎检保障、应急处置、重大节假日绿化保障工作。 | 不配合主管部门专项检查、迎检保障、应急处置、重大节假日绿化保障工作的,每次扣5分。 | |
| 养护台账、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完善、不虚假填报、及时上报。 | 养护台账、巡查记录、维修记录不完善、虚假填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 | |
| 重大节日、重要迎检、应急处理。 | 管理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完成的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 | |
| 加分项 | 重大节日、重要迎检等,管理单位临时交办合同外的其他任务 | 2工人/天加1分 | (略)分 | |
| (略)分 | | | (略)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