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环城北路(略)号惠民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南园路(略)号惠悦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饼街(略)-1惠怡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蓝路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西侧龙蓝路(略)号惠乐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甘西路与康宁路交叉口西北(略)米惠雅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青溪曲利村(略)号惠和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增龙路旁永汉公租房、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县城公租房的9宗土地,合并出租,面积共(略).(略)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竞价保证金:(略) 3、租期为5年,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他要求: 竞得方需在竞得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资产评估公司签订的《龙门县公租房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场地租赁价格鉴定评估委托合同》的评估费用,共计(略)元。参与竞价则视为同意该要求,竞得后拒不履行支付行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有权取消竞得资格。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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