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项目)
1、招标条件
常州市新北区三江口片区滨水公共空间改造工程一期已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三江口片区滨水公共空间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略)
2、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质量标准:(略)
2.4工期要求:(略)
2.5投资总额:(略)
2.6标段估算价:(略)
2.7本次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公告3.1中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料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
3.6其他报名条件:(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 :(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箱:(略) | 邮箱:(略) |
友情提醒:
1、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略)
2、投标人应当登录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参与开标活动,网址:(略)
3、投标单位可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