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冀津界至廊坊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略)〕(略) 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输运厅以《关于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津冀界至廊坊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略)〕(略) 号)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河北唐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略)%资本金+(略)%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略)%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北唐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主线起自廊坊市安次区落垡镇津冀界,顺接拟建的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止于固安县固安镇,顺接正在改扩建的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廊坊至涿州段,全长(略).(略)公里。
本项目主线(含互通区)共设置特大桥(略).(略)米/1座,大桥(略).5米/2座,涵洞9道。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设置龙河、廊坊南服务型互通式立交2座,潘庄子、固安东枢纽型互通式立交2座。设置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3座,通道(略)道。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本项目同步建设廊坊南互通连接线1条,起点位于廊霸线、南环路及西昌路交叉位置,终点与廊坊南互通A匝道顺接,连接线路线全长3.(略)公里。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略).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略)-(略))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5米,防洪标准依据《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执行,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
2.1.3计划工期:(略)
2.1.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K(略)+(略)-K(略)+(略).5(TJ-3)及K(略)+(略).7-K(略)+(略).2(TJ-5)段主体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标段范围内的桥涵、互通及路基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类别2个标段,标段号为TJ-3、TJ-5。各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见下表:
类别 | 施工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I类 | TJ-3 | 起讫点桩号为K(略)+(略)-K(略)+(略),长约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
II类 | TJ-5 | 起讫点桩号为K(略)+(略)-K(略)+(略),长约3.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财务要求:(略)
3.1.3业绩要求:(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略)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略)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与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立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有隶属、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 月(略) 日上午9:(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略)月 (略)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津冀界至廊坊段主体工程施工 | 无 | 0 |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