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人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所附业绩中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低要求)的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通过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信息、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分包(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款的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试验检测固化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8)试验检测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测资质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评分分值构成((略)分)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实施方案:(略)主要人员:(略)其他因素:(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略)(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略)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略)家时,n1=1,n2=1;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略)家时,n1=2,n2=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5.3 | 异常低价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高投标限价的(略)%,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略)(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6.3 | 异常投标的情形 | 增加3.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解释说明。评标委员会经核查确认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5)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6)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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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