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资质要求,应具备①和②:(略)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略) 3.2.3 施工项目经理:(略)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略) 3.3 业绩要求:(略) 3.4 诚信要求: 根据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略)〕(略)号)规定,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6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高的企业认定。 3.5.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高的企业认定。 3.5.8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5家,对联合体各成员在本项目的合同额占比不做限制。 3.6 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款及桂建管﹝(略)﹞(略)号除外),/。 3.7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8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