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淮阴区市政桥梁维修工程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略)年度淮阴区市政桥梁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淮发改投资〔(略)〕(略)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预算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自 (略) 年 (略) 月 (略)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本条所指的行政处罚仅限于所列举的 6 种违法行为;2、完成信用修复后的行政处罚不受本条款限制)。 ?3.4.3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如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上述 3.4.2 中所列举的行政处罚,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否决其投标,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2) 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略) 3) 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略)年1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略) □有限数量制:(略)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因切换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各投标人使用不同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文件制作后,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请仔细核查主体信息库链接打开查看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应的文件制作工具客服。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或速接速办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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