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招标文件(T1航站楼跨界书店) ”中: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整,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帐户汇款格式:(略)
(操作示例:(略)
重要提示:(略)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通过平台指定方式转账至虚拟子账号提交。
3.中标结果无异议的,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左右,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方支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略))。
户名:(略)
银行:(略)
账号:(略)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我司将于项目定标后十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方与我司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果该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因此所受的损失,招标人仍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赔偿,今后不欢迎参加招标人项目: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十、中标及合同授予”的第二条规定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