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皖财购〔(略)〕(略)号)及铜陵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乘用车租赁服务已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框架协议采购范围,须通过“徽采云”框架协议执行采购。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略)年车辆租赁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各部门(略)年拟发生的各类车辆租赁需求,均须纳入本次预算编报,具体包括:
(一)教学科研类:(略)
(二)就业工作类:(略)
(三)学生工作类:(略)
(四)党建活动类:(略)
(五)公务活动类:(略)
二、编制原则
(一)从严从紧,能压尽压。各部门须对照上年度车辆租赁实际支出,逐项核减非必要用车需求。可合并的出行任务合并安排,能乘坐公共交通的原则上不单独租车,能线上开展的工作不安排线下走访用车。
(二)归口统筹,合理规划。同一出行方向、相近时间段的用车需求,鼓励跨部门拼车。各部门须结合(略)年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用车频次、里程和车型,避免“宽打窄用”。
(三)据实编报,留有余地。预算编制须以实际工作任务为依据,不得虚报需求、不得超标准编报。对存在不确定性的活动,暂缓编入年度预算。
三、编制要求
(一)为体现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略)年车辆租赁预算要有明确的预算依据,没有依据的,一律不安排费用。
(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好车辆租赁预算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略)年车辆租赁预算申请表》需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略)月(略)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gzc@tlu.edu.cn,联系人:(略)
四、执行要求
(一)(略)年车辆租赁经费严格实行预算包干使用。经批复的包干额度内,各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年用车;超出包干额度的,原则上不予追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校内预算调剂程序从严审批。
(二)乘用车租赁服务为政府集中采购,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各部门只能使用学校确定的框架协议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租赁费用标准按照与乘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达成的协议结果执行。
五、报送安排
请各部门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略)年车辆租赁预算需求(含用车事由、预计次数、车型需求、经费测算)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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