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略)
序号 | 项目地址 | 房屋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参考年租金(万元) | 招租业态 |
1 | 清江南路(略)号A栋8层 | (略) | 3 | (略).(略) | 研发、办公 |
2 | 清江南路(略)号B栋7层 | (略) | 3 | (略).(略) | 研发、办公 |
3 | 清江南路(略)号B栋8层 | (略).(略) | 3 | (略).(略) | 研发、办公 |
1.2 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招租,择优确定承租人。
1.3 本项目报价以一年租赁期租金为基准报价,且不得低于房租参考年租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3 以上招租项目,如建筑面积数与实际存在差异,已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测算租金。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承租要求
2.1 承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不能有违法犯罪记录,且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
2.2 承租人须完全自主经营或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且不限于如合作经营、参股等形式)全部或部分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屋。
2.3 承租人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出租人介入纠纷的,出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4 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房产后的各类证照经营办理。
2.5 房屋按现状进行招租,不得在承租后要求招租人进行翻修,相关维保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6 承租人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必须经出租人审批同意。
2.7 招租房产消防条件不明,由承租人自行完善。
2.8 承租人入场后,需服从园区统一管理。
2.9 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出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3.2 意向承租人拟经营项目须符合鼓楼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业态,重点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领域,并提供项目方案、经营范围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3.3 不同意向承租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意向承租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3.4 意向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活动。招租人将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并留存查询结果。
四、响应文件要求
4.1开始时间:(略)
4.2 截止时间:(略)
4.3 地点:(略)
4.4 意向的承租人应提供纸质文件3份(1正2副)、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内容为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响应文件
5.1 时间:(略)
5.2 地点:(略)
六、其他
本项目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七、招租人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