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黑水规计许可【(略)】(略)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招标控制价:(略)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略)】(略)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它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略)
注:(略)
注:(略)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低配置要求:(略)
注:(略)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现场委派人员保持一致,如果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投标人承担。(注:(略)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投标人不存在因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出借等类似违法行为受到过任何形式行政处罚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9投标人近三年内(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违约、被驱逐项目记录。且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略)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型、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略)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略)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略)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招标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有)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略)
7.2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7.3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