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土出让告字((略))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不动产单元码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马土让(略)-(略)号 | 博望区新城单元(BW(略))(略)街坊(略)地块居住用地 | 博望区博望镇博富路与竹塘路交叉口西南角 | (略).(略)(约(略).(略)亩) | (略)GB(略)W(略)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住宅(略)年,其他按照法定高年限 | 1.0<FAR≤1.5 | ≤百分之三十 | ≥百分之三十五(按住宅建筑层数类别综合确定。其中,多层≥百分之三十五,高层≥百分之三十八。混合布置时,以不同层数类别住宅建筑基底面积占比折算对应用地面积后,综合测算绿化用地面积) | (略)(约(略).(略)万元/亩) | (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 (略) | 建设工期(略)个月 |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略)% 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剩余款项在签订《出让合同》后的(略)个月内全部缴清。
2.土地开发程度:(略)
3.土地交付:(略)
交地条件:(略)
4.动工及竣工时间:(略)
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未经博望区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承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二)项目建设要求:
1.地块所需配套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在周边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建。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略)平方米,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博望区政府指定部门。
2.居住地块内应配建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略)平方米,且不低于人均0.6平方米,集中绿地需在地块相对居中位置配置。
3.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本地块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配建的公共设施应在项目首期中同步建设。相关绿色建筑与光伏应用、BIM技术应用、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等要求,由市住建局明确,并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装配式建筑建设,按照《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支持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等相关要求执行。人防工程相关要求,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工作的意见》和《马鞍山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4.该地块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控股方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加价幅度:(略)
四、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8日9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略)号汇通大厦(略)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3.(略)年(略)月8日9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s:(略)
5.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开始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拍卖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马鞍山市印山东路(略)号汇通大厦五楼)。
七、其他相关规定
1.马土让(略)-(略)号地块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挂牌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2.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名单。
3.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2、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4、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略)
联系电话:(略)-(略)(惠先生)(略)-(略)(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略)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