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略)亿元公开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略)
1、项目名称: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略)亿元公开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2.1.1服务内容:(略)
2.1.2债券品种:(略)
2.1.3发行规模:(略)
发行期限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需求确定,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余额包销须提供承诺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承诺函)。
★2.1.4服务周期:(略)
2.1.5募集资金用途:(略)
2.1.6票面利率:(略)
2.1.7服务标准:(略)
招标人在满足外规情况下,有权对各中标人具体承销份额分配、额度分配等分工事宜进行调整。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应对具体承销份额分配、额度等分工事宜提出方案,终由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实施。招标人也有权对具体承销份额分配、额度分配等分工事宜直接进行拟定确认实施。
2.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年化承销费率进行投标报价,年化承销费率不高于0.(略)%(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如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即0.(略)%)的(略)%(不含)需出示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提供盖有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指盖有牵头人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分类结果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近一年未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且不存在因上述原因导致其作为承销商申报的材料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核准的情形(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声明》)。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声明》)。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
3.6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略)
(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多接受5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章 招标公告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联合体其他成员除应继续履行原承销义务外,应同时承担无法履约方的原承销义务,具体分配承担份额应经招标人同意后继续全面履行承销义务。如果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招标人亦有权对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重新招选新的承销单位。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但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声明各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有),并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除本联合体成员外,不存在其他与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略)《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获取方式:(略)
(1)注册:(略)
(2)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且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在系统上须邀请各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 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名时为招标失败。
5.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及商务技术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不满足时为招标失败。
若存在以上招标失败的情形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本次招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7.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7.3 开标时间:(略)
7.4 开标、评标地点:(略)
7.5 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略)
7.6 投标人网上解密时间:(略)
7.7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8、本公告在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
9、其他事项
9.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9.2各投标人代表参与现场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企业CA入场。如远程开标签到和解密文件的,投标人须登录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开标前(略)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一般为开标后(略)分钟内,如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确认报价。
9.3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9.4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将回执回复至招标代理处,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5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投标人已经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