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略).(略)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总和(按签订的租赁合同金额确定)。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交纳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交清。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
租赁期限 | 3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成立的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支付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相关费用。3.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4.原租户应在结清应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享有优 先承租权。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状况确认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支付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相关费用的承诺书;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略)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状况确认书;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支付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相关费用的承诺书;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查看标的后须经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双方盖章确认《标的状况确认书》,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未进行现场查看标的和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确认的,不得参与报名竞租。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期3年。 3.租金按季度交纳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该区域的管理方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交清。具体详见租赁合同。4.原租户应在结清应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前提下,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5.合同期内因承租方欠缴租金等其它违约行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则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及时按相关程序处理。(1)收回资产重新招租。按程序收回资产重新招租,招租设置条件按原公司审批的资产出租方案执行或另行重新制定招租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尽量缩短空档期。(2)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我公司提前收回资产重新招租的,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用于弥补空置期造成的损失。(3)诉讼。对双方协商不成的违约事项,由公司法务部门启动 诉讼程序进行追偿。6.该房屋无配套的水、电、排污等设备设施,需承租方自行增设(办理)且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该房屋底部为架空层属防洪通道不属于租赁范围,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使用该部分范围由承租方自行与相关部门申请使用,如未经允许使用造成相关部门整改或处罚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7.如承租方租赁时自愿接受原承租户自行改造房屋底部架空层(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户自行协调),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略),(略).(略)元恢复保证金,待合同满期或终止承租方将场地恢复原样再无息退还,如不恢复原样该保证金不退还。8.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9.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略),(略).(略)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2.租赁合同(范本)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