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土地交易中心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ngs(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溪镇人民政府西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略).2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6.(略)万元 |
| 宗地编号: | ngs(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胡乐镇人民政府西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0.(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略).9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市民之家(略)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略)%;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延迟交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分期支付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据财综[(略)](略)号文件中第三、四项规定,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宁国市税务局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2个月,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五、公开出让方式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9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土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