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福利院头排分院消防设施查验服务进行公开择优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查验类别:(略)
(四)查验面积:(略)
(五)项目预算:(略)
(六)服务期限:(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查验内容要求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DB(略)/T (略)-(略)《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部(略)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建筑防火、消防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查验,出具符合法定格式的消防设施查验报告。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
5.查验服务报价单(总价及单价)。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五、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二)查验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三)乙方对查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略)年(略)月9日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送至我局。
监督部门:(略)
七、本公告的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