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琅琊分局涉案资产财产处置出售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市局琅琊分局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局琅琊分局涉案资产财产处置出售项目(二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买人务必现场踏勘实物,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未踏勘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买受人不得因实物差异而主张任何权利。(看样联系人:(略)
3、本次标的按现状竞价,具体以实际踏勘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确认,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滁州市局琅琊分局不做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仔细审视了解竞价标的,注意投资风险,若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已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须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无违约、合同结束时原账号退回。特别强调:(略)
5、竞买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资格:(略)
6、本次标的按现状竞价,实际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踏勘确认标的物状态,标的物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滁州市局琅琊分局不对标的状况作出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充分审视、了解竞价标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接受竞价标的全部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并须为自身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后果。
7、竞价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委托人处提货,提货费用自理;买受人须在成交价款付清后3日内提货完毕,逾期委托人将不在协助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自行组织装车、运输、办理相关证件等,所有相关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违反规定滁州市局琅琊分局将扣除其竞价保证金。
8、违约责任:(略)
三、竞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略)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买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买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履约后原账号退回。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转入滁州市局琅琊分局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略)
转账时备注:(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买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买须知、竞买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买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局琅琊分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出售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局琅琊分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f)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g)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h)突发情况:(略)
i)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j)本竞价须知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