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内容描述:(略) 变更内容描述: 甲方:(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甲乙双方于(略)年(略)月(略)日签订《高压氧舱系统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略) 一、变更内容 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原补充协议“5.1.1 付款方式”中第二笔款项“预算额度到达且设备全部送达指定地点,支付(略)%款项”的支付方式明确为: (1)预算额度到位且设备全部送达指定地点,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略)%支付至以下乙方专用监管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2)解除监管流程 全部设备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签署医疗设备验收报告后,乙方方可申请解除上述费用的监管。具体解除流程,按照甲乙双方与收款账户所在的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处理。 (3)乙方就上述资金留存、申请使用等事宜向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资金留存手续费、资金支用手续费等,如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支付费用至乙方账户的行为,不构成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的验收,亦不构成甲方对设备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的认可。乙方交付的设备仍需以甲方出具的签署医疗设备验收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仅代表设备在验收时符合合同约定,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责任。 2.补充协议为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按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执行。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