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企业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委托代理人(如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
诚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略)投标人业绩: 2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投标报价:(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注:(略)(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4.1 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道题 1 分,满分 2 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4.2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 0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签到并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书面形式进行。 注:(略) 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②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③未参加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单位,其答辩分值按0分计算。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5 页 | 2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略)页 | 1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略)页 | 2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略) 页 | 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略) 页 | 2 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略) 页 | 2 分 |
?BIM 演示动画:(略) | 不超过 / 页 | 3 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 2 分 |
□其他(≤2分): (注:(略) | 超过 / 页 | / 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略) 平方米以上(含 (略) 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含 (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高得 2分。注:(略)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如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业建筑工程,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 ⑤如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业建筑工程金额的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⑥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模块,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1.5 分,每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
2.3.4(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单位中的信用分高的一家单位参与评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略)年第四季度南通市建筑业(房建)信用得分* 6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略)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注:(略) |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