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惠州仲恺高新区中心城市排水排涝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施工(惠公易建仲恺【(略)】(略))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关于水利信用等级得分评分标准表述存在一处笔误,现发布澄清公告如下:(略)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4)中“水利信用等级得分”评分标准的内容,原文为:(略) “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布的“施工资质企业”的实时“信用分数”进行评分,具体得分如下:(略) 经核查,该表述系笔误。现澄清修正为:(略) “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布的“施工资质企业”的实时“信用分数”进行评分,具体得分如下:(略) 本次澄清仅为修正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一处文字表述错误,还原招标文件真实意图,不改变标的、资格条件和各评分项评审因素。联合体投标人不会因该修正而改变投标文件编制策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编制。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的澄清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时间不作顺延,具体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