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 JSZC-(略)-NTDZ-X(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响应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戒毒企业(简称**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9、(略)、(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航道标志或标牌施工项目(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施工图9.(略)(图纸)_3.pdf
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施工图9.(略)(图纸)_2.pdf
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施工图9.(略)(图纸)_1.pdf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略)-NTDZ-X(略)-(略)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