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A证书办理
响应单位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单位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响应单位确认函》,提交《投标响应单位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响应单位须打印、保留《投标响应单位确认函》,质疑时《投标响应单位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响应单位确认函》的响应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响应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响应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响应单位按照《苏采云系统响应单位操作手册》(链接:(略)
ee3a4bc5a(略)aa2b0d(略)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5.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响应单位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不同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略).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略)
(略).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