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略)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以及《东北石油大学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略)年度黑龙江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略)
专项项目:(略)
一般项目:(略)
二、立项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我校本年度可推荐省级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1项、专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具体申报限额标准详见《(略)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或团队成员应实际从事继续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协调能力。
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已承担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组成员每次申报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单一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学校、行业、企业等)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多限5个单位(略)人(含主持人)。鼓励吸收各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封皮需删除括号内文字)。
2.《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5)。
3.《(略)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略)
2.电子材料:(略)
3.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评选程序
1.资格审核:(略)
2.专家评审:(略)
3.结果公示:(略)
4.材料报送:(略)
六、其他事项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2.申报人需仔细研读附件中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内容详实。
3.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电话:(略)
继续教育学院
(略)年(略)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