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注:(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9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10日16时(略)分至(略)年10月16日(略)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1月10日8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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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略). 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招标人:(略)招标人地址:(略) 宜兴市龙潭西路(略)号谢桥社区三楼联系人:(略)电话:(略)传真:(略)邮编:(略)电子邮箱:(略)电子邮箱:(略)(略).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略).3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img)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