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 |
初步评审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 加盖公章(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
资质等级 | ①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须满足如下三种情况之一:A、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C、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 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备注:(略)请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务必要体现出具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投标企业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如有)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1(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2(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3(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 ,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 符合章“招标公告”要求 |
注:(略)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扫描件);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3、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投标单位的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3)属事业编制的,出具相关事业编制证明材料;(4)投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含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暗标): 8 分(2)项目管理机构:2分(3)工程业绩:1分(4)其他评分因素(企业信用考核):4分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略)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未参加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 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1.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0.5分) | 不超过 (略) 页 |
2.设计管理方案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5分) | 不超过 (略) 页 |
3.采购管理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支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0分) | 不超过 15页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0.5分) | 不超过 10 页 |
5.项目重难点分析 |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1.5分) | 不超过 (略)页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针对本项目特点,计划表所列主要计划齐全,与进度计划匹配,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0.5分) | 不超过 (略) 页 |
7.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 针对本项目特点,引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进行论述证明,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0.5分) | 不超过 (略)页 |
8.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2道题目),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满分2分) |
|
注:1.篇幅要求:(略) 0.1 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1)项篇幅扣分和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3、除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设计项目组组成人员中配置:(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2)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注:(略) |
4、除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外,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至少配备:(略)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评分项如下:上述人员【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每有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此项多得0.5分。 |
备注:(略)(2)需提供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检)员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2.2.4(4)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0.5分) |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略)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0.5分,多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略)万元小于(略)万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0.(略)分,多得0.(略)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说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0.5分) |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略)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0.5分,多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2)自(略)年1月1日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略)万元小于(略)万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0.(略)分,多得0.(略)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说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注:(略) |
说明: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中评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2.2.4(5) | 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4%; 信用分的确定:(略)4%(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企业未参加新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市政)信用评价考核,则全部按信用占比分值的(略)%计取。 以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的市政信用考核得分为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注:(略)1)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新评定的(市政)信用得分为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2)相关网页截图指:(略)。 |
4.6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5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5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5 名,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 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定标程序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略)】4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5人,区相关部门抽取2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根据苏建规字((略))6号文第七条规定,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略)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略) 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相关部门备案。 定标因素: 定标(择优)因素(定标材料仅由入围单位提供,在定标当天现场递交,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①企业资质等级、近三年财务状况。 ②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企业行业排名及获奖情况。 ③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 ④投标人近3年项目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⑤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优于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一般的企业; 企业履约评价; 企业行业排名;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业绩规模。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略)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限中一个标段,定标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人,如已中一标段的则不参与二标段的定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