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4.(略))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4.(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企业奖项 (0~2.(略))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奖项,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限评1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取;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两者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本奖项不包括绿色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专项设计奖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2.2.4 (2) | 设计方案 | 项目认知 (0~8.(略))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基本情况、规划要求等方面的认识程度,对功能定位与需求、校园基本情况的认识程度等。 (优=8.(略);良=7.(略);中=7.(略);差=6.(略);无=0) |
总体设计思路 (0~8.(略)) | 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对项目的特点、要点、难点解读准确并进行分析;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全过程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合理;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8.(略);良=7.(略);中=7.(略);差=6.(略);无=0) |
室内公区及房间建筑设计效果 (0~7.(略)) | 建筑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材料和效果符合现代建筑产业的特征,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附属工程相关设计效果 (0~7.(略)) | 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比例尺寸和谐美观,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措施 (0~7.(略)) | 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略)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7.(略)) | 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0~7.(略)) | 针对本项目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措施合理、科学可行。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经济分析 (0~7.(略)) | 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准确、完整、合理;能否有效节约投资;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齐全。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后续服务 (0~7.(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 (0~3.(略)) | 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装饰专业人员1名 (0~1.(略)) | 具有建筑装饰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装饰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分按照高职称计分,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