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病媒生物防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略)号令》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合同期限:(略)
3、采购内容:(略)
服务模式:(略)
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略)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略)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服务商,需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略)
3、报名地点:(略)
4、有意向的磋商申请人在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略)
2、地 点:(略)
五、磋商会
1、开始时间:(略)
2、地 点:(略)
3、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4、磋商申请人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磋商会前3天内书面致函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
5、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采 购 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