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价格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略)年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采编工作,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保障科学管理工程造价、服务政府监管决策、防范行业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局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金秀县(略)年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采编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县(略)年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采编服务
二、采集工作范围
金秀瑶族自治县辖区范围内
三、采集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工作内容:(略)
2.工作成果:(略)
3.质量要求:(略)
4.时限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四、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服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4万元。采购控制价包含税费等,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表(报价均含税费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有效资质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须出具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
七、报名时间地点
(略)年(略)月8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每天8:(略)
八、确定供应商的方法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技术人员力量和设备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供应商,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并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公开发布。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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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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