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项目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因新疆呼图壁县石梯子煤田灭火项目砖瓦用粘土矿、呼图壁县红三沟(东火区)煤田灭火项目1号砖瓦用粘土矿、呼图壁县红三沟(东火区)煤田灭火项目2号砖瓦用粘土矿涉及办理土地、草场等占用手续,竞买人需到当地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咨询用地、用草等相关要素保障情况。
7.竞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向开展前期地质勘查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单位支付费用,其中新疆呼图壁县石梯子煤田灭火项目砖瓦用粘土矿9.8万元,呼图壁县红三沟(东火区)煤田灭火项目1号砖瓦用粘土矿9.5万元,呼图壁县红三沟(东火区)煤田灭火项目2号砖瓦用粘土矿9.5万元。
(三)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退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纳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证书(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九)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中心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出让方、本单位咨询。(一)出让方:(略)联系方式:(略)(二)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略)交易平台客服电话:(略)网络技术咨询QQ :(略)地址:(略) 附件:(略)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9日 竞价须知(矿权)本次矿业权出让项目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一、本次竞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买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出让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买活动的行为负责。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资格审查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后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竞买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五、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六、竞买人应提前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九、竞买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4.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高有效报价。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网络竞价平台。十五、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为本次网络交易设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网络交易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本平台调取其网上申请信息进行核实,分配权限后,即取得竞买资格。十六、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交易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十七、竞买人在交易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本平台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或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十八、本次交易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十九、出价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的受让方。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交易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标的重新处置。受让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二十、交易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服务科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受让人拒绝签署《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略)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二十一、该标的物《交易公告》《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受让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