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M(略)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高限价(劳务派遣管理费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所提供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中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孙颖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地址:(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略)
2、采购人名称:(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王春文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路(略)号
※特别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