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令》((略)年第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野生鸟类保护,深入开展保护宣传,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开展本项目采购。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金额:(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略)
地点及场次:(略)
宣传内容:(略)
宣传形式:(略)
服务内容:(略)
(二)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巡护。
人员组成:(略)
巡查时间:(略)
巡查范围:(略)
巡查内容:(略)
巡护要求:(略)
人员条件:(略)
岗前要求:(略)
安全作业要求:(略)
考核要求:(略)
四、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且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略)%;服务期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事项,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均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的时间,采购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的,视为已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分配(分) | 评分标准 |
1 | 宣传方案指标 | (略) | 1、宣传方案详尽,场次、每次时长、现场宣讲场次、网络推送次数、推送平台数量等5项数量指标均满足低要求的,本项得(略)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低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上述数量指标,在满足低数量要求的基础上,有一项超额的,加2分,多不超过(略)分。 |
2 | 宣传经验 | (略) | 近3年,供应商有相关宣传活动组织策划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高得(略)分。 注:(略) |
3 | 巡护方案指标 | (略) | 1、招募巡护人数不少于(略)人,且每人每月巡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总累计巡护次数不少于(略)人次的,得(略)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低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在本项第1点得分的基础上,开展岗前培训、制定安全作业制度、配备安全防护物资、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巡护考核机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上6项全部满足的加(略)分,没有制定或有缺漏的不加分。 3、巡护人数每多2人的,加2分,多不超过(略)分。 |
5 | 报价合理性 | (略)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响应价格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分为(略)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
合计 | (略) | |
七、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单位内部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采购人单位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八、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
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略)
(二)响应文件
按照“六、评分标准”的评分具体要求,分别制定各项响应材料。各项材料应清晰明了,便于对比评分;全部材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为一式五份文件并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高限价为人民币(略)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响应或中选资格。
九、响应文件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略)
(二)递交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