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略)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略)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高限价 |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略)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注:(略) | 人民币(略),(略).(略)元 |
四、竞投商资格要求:
(一)竞投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竞投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竞投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略)年(略)月至投标截止时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信誉方面竞投商提供以下(1)或(2)证明材料:
(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略)
1)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竞投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竞投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6.信用记录:
竞投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投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竞投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需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竞投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或总公司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服务项目内容:(略)
2. 定点保险车辆种类:(略)
3. 购买保险车辆数量:(略)
4. 车辆投保险种包括:(略)
5. 如在服务期内,国家有关部门对车辆保险相关规定作出修订或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不高于投标承诺的保险费优惠系数继续提供价格优惠。
6.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政策性的原因,采购人与竞投商商议、协调后可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不对此作任何赔偿。
7. 竞投商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能详尽做好保险政策和投保流程的解释工作。
(二)服务要求
1. 竞投商必须在保单有效期结束时的前1个月主动联系采购人的车辆管理负责人,做好车辆保单到期提醒服务和上门续保服务。提醒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提醒或书面传真形式发送给采购人的车辆管理负责人。
2. 竞投商须提前(略)日提供到期车辆保险报价,收到转账后5日内须出具正规保单。
3. 保费由采购人按照规定向竞投商支付,并由竞投商将投保清单、保险结算数据定期(每月)报送采购人。
4. 为方便采购人对车辆保险结算的财务管理,竞投商必须定期寄送理赔对账单给采购人的车辆管理负责人,并提供对账服务。
5. 竞投商须配备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有关公务用车投保的服务工作,建立采购人公务用车投保的档案资料库,设立专用电话;竞投商须将公务用车保险情况(特别是异常情况)上报采购人。
6. 竞投商须向采购人详细说明涉及用车保险的所有情况,不能错误引导采购人购买保险。
(三)报价方式
1. 竞投商以商业险保费金额和法定险保费金额分别进行报价(见附件1)。标准保险费金额和法定险保费金额终以购买保险前的到期车辆保险报价为准。
2. 竞投商所报的保险费优惠系数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 竞投商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全包价,已经包括竞投商耗材、物料等一切服务费用(含税费),如竞投商相应自行增加为完成各项服务所必需但响应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耗材、零部件、物料等一切费用。
4. 实际支付的保险费金额=标准保险费金额×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保险费优惠系数+交强险+车船税。
(1)“标准保险费金额”必须按中国保监会核准的车险费(略)%出单,不得虚高出单,如发现虚高出单,采购人可以认定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或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按虚高部分的(略)倍支付采购人违约金。
(2)“保险费优惠系数”(取值范围:(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以每一台车辆实际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二)付款的方式是转账付款。
(三)采购人在收到竞投商出具的投保单并签署盖章后(略)个工作日内,并在投保单记录的保险起保日期前以转账方式向竞投商缴付保险费。竞投商收到采购人转账后,5日内须出具正规保单。
(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高的为中标供应商(详细评分方法见附件2)。总分相同,按价格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二)如中标供应商弃标或双方协商后仍无法签订合同,推荐得分第二顺位高的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八、响应文件组成:
(一)报价单以项目附件1中的辆投保明细表为基础拟定。
(二)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等资格资料。
(三)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业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家竞投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业务员参加竞投,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早为准)。
(四)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为:(略)
(五)提供 (略)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六)提供(略)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七)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略)
(九)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要求注明竞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投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加盖竞投商公章)。封面无说明或说明不明确、没按要求制作都将作废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一式5份(包括一正四副),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三)响应文件每页内容需加盖响应竞投商公章。
(备注:(略)
(四)竞投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投商承担。
(五)竞投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如果因为竞投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竞投商承担。
(七)响应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投商公章。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二)纪检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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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2.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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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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