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备案号:(略)
2、采购预算: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略)
采购包高限价(元):(略)
3、采购品目名称:(略)
4、监督管理部门:(略)
5、采购包1:(略)
6、因系统固化,交货时间:
6.1、合同生效后(略)日内提交设计初稿(含总平面图、效果图、细节展示及材质说明),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须在5日内完成初稿修改。
主体设计方案修改不超过5次,第5次修改后仍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设计成果以甲方代表签字的《设计方案确认单》为终验收凭证,确认后乙方须严格按方案制作,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制作阶段。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单》签字确认后,3个月内供应商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付验收。
6.3、实施过程中如遇院区正常运营调整,供应商应根据院方要求灵活安排时间、分批送货安装,确保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7、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略)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略)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