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泰美镇“象山叠翠-柏里茶香”雷公段沿线风貌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泰美镇“象山叠翠-柏里茶香”雷公段沿线风貌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作为证明材料)。4)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5)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4.远程开标提醒:(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