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是指:(略) 3.1.3 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为(略)年3月以后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或者(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1.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报告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