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信号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信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信号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因鱼珠车辆段腾挪改造需要,配套对鱼珠车辆段、新造车辆段、双岗停车场、鱼珠停车场信号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涉及四个段场内的信号系统设备新建、扩容、改造、调试等工作。
2.2 工程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线网范围内鱼珠车辆段、新造车辆段、双岗停车场、鱼珠停车场。
2.4 工程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略)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分签3个合同。2.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2.7高投标限价:(略),(略),(略).(略)元(其中各分项的高投标限价如下:(略);2、鱼珠车辆段和新造车辆段高投标限价为(略),(略),(略).(略)元;3、鱼珠停车场高投标限价为(略),(略).(略)元。)
2.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2.9交货地点:广州市2.(略)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略)年(略) 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完成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建设或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的项目,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关键页(须包含项目范围),及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或业绩证明(合同的验收报告或业绩证明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略)
③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略)分。注:(略)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3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略)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二套(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二套(备用)的时间为 (略)年(略)月3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略)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保存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5.5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比对信息结论为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略)年 (略)月 3日(略) 时(略)分。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略)http:(略))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平台发布平台(网址:(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略))。
8. 资格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项目满足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项目招标失败,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新相关规定执行。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电话:(略)-(略)(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万胜广场A座。9.3特别提示:(略)(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符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管理办法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认定的情形的;将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的要求,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万胜广场A座
邮 编:(略)
联 系 人:方工、黄工电 话:(略)-(略)电子邮件:fangchengwei@gzmtr.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略)号邮 编:(略)
联 系 人:邓俊强、梁欢
电 话:(略)-(略)、(略)-(略)
电子邮件:dengjunqia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万胜广场A座电 话:(略)-(略)(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略)号万胜广场A座电 话:(略)-(略)
(略). 附件
附件一:(略)附件二:(略)
招标人:(略)招标代理:(略)(略)年 (略)月(略)日
附件一:(略)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4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8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9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限制合作业务范围为:(略) |
(略)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
(略)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念冬(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
(略) | 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朱光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略) |
(略) |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公司 |
(略)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略) |
(略) | 广东省珠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信号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略))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略))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略))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略))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略)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