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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粤(略)执恢(略)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略)
执行法院:(略)
二、标的物概况及变卖标的
企业名称:(略)
住所:(略)
企业类型:(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注册资本:(略)
成立日期:(略)
变卖标的:(略)
特别提醒:(略)
三、本场变卖的网络平台及变卖时间
网络平台:(略)
变卖时间:(略)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一旦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五分钟。直至无人出价,倒计时及延时结束,本次变卖结束。
认为变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变卖股权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周书记员,联系电话:(略)
四、变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当符合购买该标的物的当地政策规定。
在变卖期内,依照网络平台指引缴纳变卖价人民币(略).(略)万元。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变卖标的:
1.本院;
2.本院司法辅拍机构;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变卖税费负担
本场变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罗辉转让股权净得款金额。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股权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为人民币(略).(略)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院确定本次变卖的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略).(略)万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
(四)保证金
本次变卖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因取得竞买人资格依规定必须缴纳变卖价全款,故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上述所列保证金金额,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处罚。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变卖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余款的交纳
变卖成交后,成交价高于变卖价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略)天内汇入本院如下账号:(略)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周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略)
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变卖余款,经本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买资格且无撤销变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变卖成交。变卖股权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变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变卖股权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变卖股权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股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电话:(略)
本次变卖不安排看样。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略)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
附件:
《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