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川府小区物业选聘条件及流程调整情况说明
致宁川府小区全体业主、各潜在投标人:
为拓宽物业服务选聘参选范围、规范选聘流程、提速选聘工作,保障小区物业服务平稳运行,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经宁川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表决通过,现对本次小区物业选聘公告部分资格条件、收费条款及选聘时间流程予以调整。本次调整全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具体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及服务规模要求(原公告2.1.3条款)
原要求:(略)
调整后:(略)
二、拟任项目经理任职条件调整(原公告2.2条款)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由本科学历下调至大专学历。
三、物业费用预收期限调整(原公告2.4.6条款)
原要求:(略)
调整后:(略)
四、选聘关键时间及开标地点
1. 选聘文件获取时间:(略)
2. 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3. 开标时间:(略)
4. 开标地点:(略)
五、参选保证金缴纳时间要求
各参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后,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本次选聘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大写:(略)
转账时须规范备注:(略)
六、补充说明
本次选聘条款及流程调整事项,均经业主委员会规范议事流程审议、表决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后续,业委会将严格依照本次调整后的选聘规则及时间流程推进各项工作,全程公示选聘进展,自觉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全力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本说明为本次物业选聘公告的官方补充文件,与原选聘公告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相关条款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调整说明为准。
特此说明。
宁国市宁川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抄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