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略)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让胡路区(略)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省级配套等渠道筹措。招标人为让胡路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庆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主要建设内容:
星火牧场片区建设内容:
片区一
1、田块整治工程
土地平整(略).(略)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配套建筑物(略)座,其中圆涵(略)座,其中方涵4座;新建机电井(略)眼;井房(略)座;移动泵车5台;喷灌机(略)台;水肥一体化设备(略)套;移动水箱2台,喷灌(略)亩。
3、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9条,总长8.(略)km,其中修缮机耕路(水泥)4条,总长2.(略)km,修缮生产路(水泥)5条,总长5.(略)km,交叉口(略)处。
4、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略).(略)亩;土壤培肥(略).(略)亩。
5、农田输配电工程
T接点(略)处,高压线总长9.(略)km;低压线总长7.4km;变压器(略)台,其中(略)KVA变压器(略)台,(略)KVA变压器9台,(略)KVA变压器3台。
6、其他工程
标志牌1座。
片区二
1、田块整治工程
低洼盐碱化耕地治理工程(略).(略)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治理排水沟2条,总长1.(略)km;新建机电井(略)眼;井房(略)座;田间配套建筑物2座,全部为圆涵;移动泵车2台;滴灌管道总长(略).(略)km,其中:(略)
3、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5条,总长7.(略)km,全部为机耕路(水泥)。
4、农田输配电工程
T接点2处;高压线总长(略).(略)km;低压线总长3.(略)km;变压器(略)台,其中:(略)
5、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略).1亩;耕地碱斑治理(略).(略)亩;盐碱荒地治理(略).6亩。
6、其他工程
标志牌1座;
大庆盛隆桥西农场片区建设内容: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治理排水沟3条,总长4.(略)km;新建机电井(略)眼;井房(略)座;移动泵车5台;滴灌管道总长(略).(略)km,其中:(略)
2、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略)条,总长(略).(略)km,其中:(略)
3、农田输配电工程
T接点2处;高压线总长(略).(略)km;低压线总长(略).(略)km;变压器(略)台,其中:(略)
4、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略).(略)亩。
5、其他工程:
标志牌1座。(各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标准:(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有效的劳动合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略)年7月-(略)年9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注:(略)
知》建办市〔(略)〕(略) 号文件执行。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低配置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2)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略)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略)〕(略) 号)《关于对(略) 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超出惩戒期限的历史不良行为记录不作为否决条件)
3.9.2严格遵循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文件规定严禁有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禁止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已超出惩戒期限的历史不良行为记录不作为否决条件)
3.9.3依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 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
3.9.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9.5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别、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略)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略)
3.9.6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中标人严禁存在买标、卖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规行为;严禁将中标项目转包、变相转包或违法分包,本项目必须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管理全过程,不得转让中标权益、不得交由第三方实际施工。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已超出惩戒期限的历史不良行为记录不作为否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0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0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3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