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2.7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略)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
(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土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无在建工程,具有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略)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略)
3.6财务要求:(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略)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3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略)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