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医院长乐路院区配电房设备维修、保养项目,负责配电房损坏与老化设备维修更换,提供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维修、安装,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及取得安装检测合格报告,直至交付医院方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采购内容所需的所有货物、劳务、服务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即交钥匙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至少两年。注:(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须有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施工人员持证维修(高压、低压电工证)。
3.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日内,截图须包含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供应商名称等完整信息。
4、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栏目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日内,截图须包含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供应商全称。
5、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提交报名文件一份,为报名资格要求材料内容,封面注明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加盖公章。
三、报名地点:(略)
四、报名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五、调研日期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函参与调研。
六、调研时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报价、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合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七、调研形式:(略)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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