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P(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廉州镇外东环路东侧、龙门江大桥南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并且≤3.(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略)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申请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我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使用权竞买:(略)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略)
HP(略) 号地块:(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提出了竞买申请,则视为对该宗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二)如竞得人为外地公司,摘牌后鼓励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运营,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合浦县行政区域内。(三)竞得人须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才签订交地确认书。(四)耕地占用税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缴纳,印花税、契税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五)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且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六)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七)竞得人竞得地块后,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工建设。(八)该地块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