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
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
备注:(略)
质量要求:(略)
标项二
标项名称:(略)
数量: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统:(略)
备注:(略)
质量要求:(略)
标项三
标项名称:(略)
数量: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1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略)
质量要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略)〕9号)等国家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属于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三类则应
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
证》;
④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请提供不是医疗器械的声明。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略)〕(略)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
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略)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情形。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
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包2:(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略)〕9号)等国家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属于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三类则应
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
证》;
④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请提供不是医疗器械的声明。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略)〕(略)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
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略)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情形。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
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包3:(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略)〕9号)等国家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属于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三类则应
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
证》;
④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请提供不是医疗器械的声明。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略)〕(略)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
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情形。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外)
地点:(略)
方式:(略)
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
售价(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略)
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略)
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
的,后果自负。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略)
解密(各供应商开启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电子标服务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
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依据《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按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分段编制提交,对评审主要因素技术文件进行加密处理。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资格文
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文件采取暗标评审。
7.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