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以检察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7)被宿州市(含四县一区)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在限制范围内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投标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8)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 (2)上述条款第(1)-(4)项,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三日查询并截图)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提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需提供“严重失信信息”板块截图。评标委员会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材料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略) 个月计算。 上述条款第(5)-((略))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可通过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