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基零碳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生物基零碳一体化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生物基零碳一体化项目”洪开管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泽经济开发区亿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略) 2.2项目规模:(略) 2.3质量要求:(略) 2.4设计服务期限:(略) 2.5招标范围:(略) 一期项目的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纺织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及生产配套用房设计,以及所包含的总图、建筑、工艺、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消防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优化设计方案、配合审查答疑、出具相关设计说明文件等),以及图纸报审(图纸审查、图纸审批等)、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报告)、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质量缺陷处理、参与验收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 2.7资格审查方式:(略) 2.8评标办法:(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 (1)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轻纺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化纤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略)年(略)月(略)日(含(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略) 3.(略)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1.2.2 | 资格评审 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 (1)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轻纺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化纤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略)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略)年(略)月(略)日(含(略)年(略)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略)年(略)月(略)日(含(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合同和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略)年(略)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行政处罚 | 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 “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符合即可。 | 1.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略).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3 | 分值构成 (总分 (略) 分) | 投标报价:(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资信业绩部分:(略)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 7≤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高价和二个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略) ②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当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当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3.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略) | 1.3.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略)分) |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9分) | 对设计范围和内容描述准确、详细、全面的得7-9分;对设计范围和内容描述一般,但欠详细、全面得4-6分;对设计范围和内容描述极简单或不准确得0-3分。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9分) | 设计依据充分合理,设计工作目标准确,得7-9分;设计依据基本充分合理,设计工作目标基本准确,得4-6分;设计依据合理性欠缺,设计目标准确性欠缺,得0-3分。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9分) | 设计方案完整、可行,设计说明合理清晰,得7-9分;设计方案较完整、基本可行,设计说明较合理清晰,得4-6分;设计方案不完整、缺乏可行性,设计说明不明确,得0-3分。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9分)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能满足要求且合理可靠的,得7-9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且较合理可靠的,得4-6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9分) | 设计安全安排完全合理、可行的得7-9分;设计安全安排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4-6分;设计安全安排不合理的不得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9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清楚合理,得7-9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清楚合理,得4-6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清楚或不合理,得0-3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细致合理的优化建议,得3分 ;提出了较具体的优化建议,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 ;未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分析,或者没有具体的优化建议不得分。 | 工期进度及工期提前承诺(3分) | 设计工期进度安排符合招标文件,工期提前并有承诺得3分;工期按时完成并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注:(略) (2)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为暗标。设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作废标处理。 (3)设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含(略)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1.3.3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分) | 投标人业绩(9分)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轻纺类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3分或其他类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1分,该项业绩总数不超过3个,总分不超过9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时间、造价、类型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轻纺类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3分或其他类工业生产厂房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1分,该项业绩总数不超过2个,总分不超过6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时间、造价、类型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企业奖项(5分)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设计类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高得5分。 (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上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以发证之日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 | 项目组人员配备((略)分) | (1)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略) |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略) |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略) |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略) | (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略) |
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8.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8.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其他要求9.1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9.2特别提醒:(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略).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2本次招标公告为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 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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