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采购包一的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如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3.投标供应商(略)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2个机关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医院或国有企业或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案例,每个案例均需同时提供签订的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次货物费用结算发票,以及相应业绩单位的食材供给《满意度调查表》且满意度在(略)%(含)以上或优秀的(格式自拟),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略)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略)
注意事项:(略)
2.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http:(略)
4.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2)响应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略)
(4)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5.本项目共分为九个采购包,投标人须针对单个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同一采购包拆分投标。可自愿参与单个、多个或全部采购包投标,支持兼投兼中。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包分别编制并分别上传提交。
6.在评标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