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道河子至东京城公路(山市镇至新安镇段)乡镇通三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道河子至东京城公路(山市镇至新安镇段)乡镇通三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办便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人为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略)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略)
2.5质量要求:(略)
2.6安全目标:(略)
2.7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资质:(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注:(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多允许参与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多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略)。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略)
6.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5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双盲”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略)
(略).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略)
(略)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