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东山阳光家园提质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区东山阳光家园提质改造已由鸡西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略)年省级城市更新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鸡财指(建)〔(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鸡冠区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城市更新试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2.7监理服务期限:(略)
2.8标段划分:(略)
2.9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须提供至少(略)年7月至(略)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或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建办市函〔(略)〕(略)号文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但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其他类型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
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3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
3.5.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与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3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略)
7.3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略).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日 期:(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