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租的房产所有人为内蒙古长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承租方与房产所有人签订合同,请各意向方悉知。 *本次出租的房屋权证号为蒙((略))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本次租赁的商铺内所有动产均为原租户所有。本次出租的房产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依据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开始计算租期。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首年租金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公告披露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 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本次出租的房屋不可变更使用用途,若承租方业态与出租方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房屋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5、标的勘验:(略)勘验联系电话:(略) 6、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须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期间,如高报价的报价者与原承租方报价相同,则原租户行使优先权优先承租。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高报价的报价者为终承租方;原承租方成交的,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略)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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